问题 | 起诉离婚期间对方贷款怎样处理 |
释义 | 一、起诉离婚期间对方贷款怎样处理 起诉离婚期间对方贷款如下处理: 起诉离婚有贷款属于共同债务的应当共同偿还,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二、离婚时如何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时确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方式: 1.约定的共同债务,即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2.法定的共同债务,即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 3.其他确认夫妻共同债务的方式。 三、假离婚逃避债务怎么办 债务人假借离婚逃避债务的,债权人可持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要求法院将离婚夫妻二人共同列为被告,以捍卫债权人合法利益。只要配偶可以证明债务人所负债务没有用于夫妻生活,就可以不用承担偿还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 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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