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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查
释义
    一、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查
    合伙企业有不同的组织方式,包括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这三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分为以下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首先应以企业财产承担合伙企业债务,从“人合”性的特点来看,普通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应以合伙企业财产承担责任为前提,即只有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时,才由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二)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从“资合”性的特点出发,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承担责任。有利于合伙企业进行融资,避免投资者因担心承担补充无限连带责任而对合伙企业望而却步。
    
    二、合伙开公司要注意什么
    (一) 要建立一套合作规则
    一切按合作的规则办事,不能只凭感情处理问题。这是最重要的一点。比如说:虽然大家股份各占50%,但说好人事权是我管的,你就算占股份再多,也不能干涉。不能说你有一个朋友想进来,你就可以让他进来。一定最终要我同意才行,因为事先大家说好这个权力是我为最终的决定权的。或者有些人会心软,觉得大家都是朋友,不是朋友也不会合伙做生意啦,一下子难以拒绝,但这个人其实你是不喜欢的,觉得不适合的,但最终还是碍于面子同意了。其实这样是错误的。合作做生意,大家不要斤斤计较,但指的是非原则的问题,如果是原则的问题,一定要“斤斤计较”。如果原则问题都可以放弃,那么你们的合作最终我想是会失败的。
    (二) 时刻掌握主动权
    在没有看好合伙人之前,最好不要轻易合伙。即使合伙了,自己必须要在整个企业经营中掌握主动权,如人事、财务、客户资料、上游供应商的关系等核心资源。如果出现问题你才有能力去处理,防止互相扯皮的现象,最大限度地降低对企业的伤害。
    (三) 股东要签订竞业及商业保密协议
    合作期间和合作结束两年内不得从事同行业和高相关度的行业。这样可以有效防止个人私心的膨胀而导致分裂。竞业协议可延伸到企业核心人员和中高管理层,在新员工入职前就实施,先小人后君子。
    (四) 对待能人的方式
    公司发展需要很多的能人,这些人的能力特别好,但不一定适合当股东。我们可以用高薪+分红方式来留人,而非用股份的方式。
    (五) 处理冲突时做好最坏的打算
    股东间出现分歧,自己要做好最坏的打算,做到心中有底,处理问题时就会以比较平和的心态、理性的去面对,让事情得到圆满解决。在不违反原则性前提下,要本着不伤和气、好聚好散前提处理事情,合作不成还可以继续当好朋友。
    (六) 在合作中建立良好的沟通
    合伙人在合作过程中最为忌讳的是互相猜忌,打自己的小算盘,这样的合作肯定不会长久的。出现问题要本着真诚、互信、公心态度来解决,有什么事情放到桌面上来讨论,就事论事,大家如果都是出于公心,分歧是很容易得到解决的。这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点。这点第一是可以不断加深双方信任。第二是多交流,多了解对方,能更好地协调工作。第三是可以及时化解双方的矛盾,不让其发展壮大。 .
    (七)不要让任何股东的亲戚在公司上班
    在公司里不能出现任何股东亲戚的影子,无论股东的家庭成员是谁,有多大的本事,或者可以给公司带来多大帮助,都不能成为其家庭成员在公司上班的理由,这个是大家合作的根基,不可以去动摇。 .
    这里说的并不是说不能请自己的亲人加入公司,我指的是那些并没有在公司有正式职位的亲属,如彼此的父母,妻子,弟妹等,他们在外面有自己的工作,没在公司正式任任何职务,但他们是合伙人的亲人,但却在一旁指手画脚,中伤对方。
    不要让这种现像出现。这也是非常伤害大家合作的问题。这种问题合伙人事先也要商量好,形成共识,并且自己约束自己的亲人。当然,这并不是说不可以让自己的亲属给你意见,但给意见应在背后,不能让他们当着你的合伙人的面说,特别是不能让他们直接去说你的合伙人,就算合伙人真的有错。
    (八) 财务要透明,要彼此一清二楚
    一定要一个人请会计,一个人请出纳,或者过一段时间大家交换。合伙做生意就是为了赚钱,如果财务都不清不楚,大家都不知谁贪污了谁,那么最终也一定是失败的。对于这一点,有些朋友说,刚开始时公司规模比较小,还请不起会计出纳,如何办?那就两个人自己做帐,比如两人去银行开一本存折,把两人合伙做生意的钱全部放入这本存折,然后做一本银行日结帐。总之钱一定要明明白白,不能有任何的蔬忽。因为钱是最易伤感情的问题,也是最重要的问题。再有的帐目要做两本,各人一本。这样就明明白白,不怕对方修改帐目,因为大家都有底。
    三、合伙人股份怎么分配
    (一)关于合伙人
    有关股东的股份怎么分配的,在考虑股份问题的前提,确定合伙人,判断是否能长期做合伙人,是否能一起共同进步,这个比股份问题更重要。确定合伙人是个比较复杂的问题,但如果找了靠谱的合伙人,股份问题相对会简单和轻松,而且出问题的概率也小。
    (二)关于大股东
    是一股独大还是多人平分,土匪意见在早期还是需要创始人有一定独裁,也就是需要有单一大股东。
    虽然股分平分也有成功的例子,但是仅限于有经验的创业者。
    (三)关于出资额
    在分股份的时候,所有股东都得出钱,合伙人之间不要有干股。
    (四)关于资源入股、技术入股
    所谓资源入股、技术入股等最好避免,解决办法就是公司打欠条欠钱,等公司有钱了再补偿。这样的好处是,不会因为开始的技术或者资源损害了公司未来发展的利益。
    (五)关于留人
    留人不能单靠股份,对于人才激励形式可以多样些,而且对于不同需求的人可能不同的激励效果不一样,例如对于销售型人才,现金激励比股份更有意义。
    (六)关于期权
    在股份之外,期权也是一种考虑形式。期权是一种选择权,是未来某个时间某个价格购买股票的权利。虽然中国公司法里没有期权一说,但还是可以变相操作。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查的相关内容,据此我们可知,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查。如果有什么问题都可以咨询法律网律师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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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9:5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