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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哪些属于劳动争议纠纷范围
释义
    一、哪些属于劳动争议纠纷范围
    以下属于劳动争议纠纷范围: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和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等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因认定劳动合同无效、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合同及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5.因经济补偿和赔偿发生的争议;
    6.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
    7.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因返还订金、保证金、提押金(物)发生的争议或因办理职工档案、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发生的争议;
    8.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受理的其它劳动争议。
    二、劳动争议纠纷必须先仲裁吗
    劳动争议纠纷必须先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网提醒您,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系电话等内容。
    
    三、劳动争议仲裁一般多久下判决
    劳动争议仲裁一般在四十五日内下判决,最长不超过六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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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 20:1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