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辟 |
释义 | 在古代与法、刑、罪同义;五刑中的大辟为死刑。如《诗经·大雅·板》的“民之多辟,无自立辟”,《周礼·地官·乡师》的“以考司空之辟”,这里的辟即法;《管子·君臣上》的“论法辟衡权半斛”,辟即刑;《礼记·王制》的“司寇正刑明辟”,辟即罪。辟字最早见于甲骨文:“王又作辟”(《粹》编487),“贞王闻不惟辟”(《乙》篇4604),多指惩罚手段,以后逐渐与刑合意。《左传》昭公六年载:“不为刑辟”,《荀子·荣辱》篇载:“修法则度量,刑辟图籍。”《汉书文功臣》载:“燕齐之祀,与周并传,子继弟及,历载不堕,岂无刑辟?”《史记·周纪》也写道:于是有刑罚之辟!”二者的演变反映了刑与罚的发展关系。汉以后由于刑律地位日趋显要,辟逐渐失去原来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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