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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优先债权是什么意思
释义
    一、优先债权是什么意思
    优先债权是指可以先于一般债权得到清偿的债权。
    法律网提醒您,在破产法中,能先于破产债权得到清偿的债权均属优先债权,如债权人对债务人所享有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所收取的诉讼费用、破产企业支付给清算组织的劳动报酬以及其他破产费用,均属于优先债权。只有优先债权得到清偿后,一般债权才有机会得到清偿。
    二、优先债权的清偿顺序有哪些
    优先债权的清偿顺序有:共益债务;破产费用;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优先债权人和普通债权人有什么区别
    优先债权人和普通债权人的区别是:
    1.对应人不同;优先债权人是指法院和管理人是优先债权人,企业职工是优先债权人,代表国家的财政部门是优先债权人,共益债务债权人是优先债权人,其他的债权人是普通债权人。
    2.所能行使的权利不同;优先债权人有优先接受清偿的权力也有拒绝的权力,但普通债权人没有优先接受清偿的权力只有被动接受。
    3.法律上的表述不同;优先债权人在法律上有着明确的表明语句概括债权人,普通债权人则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表述语句存在分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七条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按份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为按份债务。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第五百一十八条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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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 12:4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