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
释义 | 一、协议离婚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协议离婚需要的资料为: 1.身份证明,不同的居民需要提供不同的身份证明材料。 (1)内地居民: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华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永久居留证(绿卡); (3)香港居民:香港居民身份证、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 (4)澳门居民:澳门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 (5)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1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二、协议离婚可以在异地办理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是协议离婚,一般认为是双方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既可以到原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部门,也可以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 因此,如果是协议离婚,每个地方的规定是不同的,有的地方可以异地办理,但是要提供暂住证,有的地方是不允许异地办理的,要到原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部门办理。 三、协议离婚书有哪些要求 从内容看: 1.双方必须明确是自愿离婚; 2.在离婚协议书中需表达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的处理意见。 从形式看: 1.双方需提交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并且需要在婚姻登记员前进行签名; 2.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必须清晰可变,不得私自涂改。 从法律效力上看: 1.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2.离婚协议书中的内容,不得剥夺或限制双方任何一方的合法权利。 法律网提醒,《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引用法条: [1]《婚姻登记条例》第一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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