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拆迁人去世征地补偿款可以继承吗 |
释义 | 一、被拆迁人去世征地补偿款可以继承吗 被拆迁人去世征地补偿款不可以继承。根据法律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在土地补偿费分配前死亡的,才有补偿费收益份额的保留,在安置方案确定前死亡的成员不能保留补偿费收益份额,所以征地补偿款是不能作为遗产继承的。 二、农村征地补偿款的分配对象是谁 法律网提醒您,农村征地补偿款的分配对象为: 1.所有者是个人的,支付给个人; 2.所有者是部分农民群体的,支付给部分农民群体; 3.所有者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支付给该集体经济组织。 ![]() 三、土地补偿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土地补偿款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婚前承包土地的延续,具有人身专属性,应归被征地一方所有。 因此,土地征地补偿费不能确认为夫妻共同财产。土地征用补偿费用是用来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 但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可以约定对于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或者共同所有。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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