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著作权作品的特征有哪些 |
释义 | 一、著作权作品的特征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你,著作权作品的特征: 1.作品是思想、情感的表现形式,不是思想、情感本身。 2.作品应当具有独创性。 3.该表现形式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范畴。 二、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有什么范围 著作权保护的作品范围是,《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摄影作品、美术作品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三、著作权中的作品应具备哪些条件 1.必须属于创作,而不是抄袭。有的称为必须具有独创性、初创性或原创性。 2.必须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范围的创作。 3.必须有一定的表现形式。即作者须以文字、言语、符号、声音、动作、色彩等一定的表现形式将其无形的思想表达出来,使他人通过感官能感觉其存在,如无一定的表现形式,思想仅存在于脑海之中,他人无法感知,不能称为作品。简言之,著作权保护表达,不保护思想。 4.能够固定于某种有体物上,并能复制使用。如文字作品固定于纸张,摄影作品固定于胶卷,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固定于胶片、录像带上,这样才能使他人感知,供人们复制使用。口述作品虽未固定于某种有体物上,除众人皆知的外,也须符合能以某种有体物将其固定下来的条件。如能以纸张、磁带将其记载、录制下来,否则也难以保护。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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