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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定的拒绝履行合同的情况有什么
释义
    一、法定的拒绝履行合同的情况有什么
    法定的拒绝履行合同的情况有如下几种:
    1.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2.当事人互负债务,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二、违法拒绝履行合同后果
    合同约定的日期届满,一方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是严重违背合同承诺的行为,会给合同对方带来损失,必须要承担其应得的法律后果,包括:
    1.合同对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2.拒绝履行合同的一方要承担违约责任;
    3.守约方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
    4.在双务合同中,合同一方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后,不得援引同时履行抗辩权。即使合同对方当事人有先履行义务时,其仍然有权拒绝先履行。
    
    三、合同履行的主体有哪些
    合同履行的主体有下列几种情况:
    1.合同履行主体不仅包括债务人,也包括债权人。合同全面适当地履行的实现,不仅主要依赖于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行为,同时还要依赖于债权人受领履行的行为。
    2.除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性质上必须由债务人本人履行的债务以外,履行也可以由债务人的代理人进行,但是代理只有在履行行为是法律行为时方可适用。同样,在上述情况下,债权人的代理人也可以代为受领。
    3.在某些情况下,合同也可以由第三人代替履行,只要不违反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或者符合合同的性质,第三人也是正确的履行主体。法律网提醒,由第三人代替履行时,该第三人并不取得合同当事人的地位,第三人仅仅只是居于债务人的履行辅助人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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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8 4: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