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逮捕和批捕区别都有什么 |
释义 | 一、逮捕和批捕区别都有什么 逮捕和批捕区别如下: 1.执行的主体不同,执行逮捕的主体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批捕的主体是检察机关,也就是只有检察机关才有权利作出相应的决定和批准; 2.执行的时机不同,逮捕是在案件审查之前或者诉讼开始之前;批捕是在对案件进行侦查并结束之后; 3.二者的手段不同,逮捕是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批准是批准逮捕。 二、批准逮捕后多久移送审查起诉 批准逮捕后,大概会在三个月左右移送审查起诉。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六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 三、逮捕后可以取保候审吗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以取保候审;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取保候审; 3.依法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可以取保候审; 4.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可以取保候审; 5.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起诉、一审、二审的办案期限内不能结案,采用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险性的,可以取保候审; 6.如果逮捕后羁押期限届满,需要继续侦查的,不可以取保候审; 7.如果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等情形的,应当办理监视居住,而不是取保候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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