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罪祸有律 |
释义 | 先秦儒家代表荀子区别故意与过失犯罪的刑罚思想。《荀子·成相》:“罪祸有律,莫得轻重威不分。”祸,过,过失之义。早在西周时,周公对罪已作了“青和非青”的区别。荀子承袭了前人思想,将犯罪区分为故意和过失,强调具有主观动机的故意犯罪较无动机的过失犯更具有社会的危害性,对两种情况必须加以区别处分,这与荀子“刑不过罪”、罪刑相称的法律思想都是紧密联系的,体现了荀子严格维护封建法制的鲜明立场,是对中国古代法理学的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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