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判离婚条件有什么 |
释义 | 一、法院判离婚条件有什么 法院判离婚条件有: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二、离婚起诉如何搜集证据 第一,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如一方与他人同居、暴力、赌博、吸毒等有关证据。 第二,双方财产的证据。比如房产证、购房合同、出资证明、银行的开户行及账号、股权登记、财产协议等。 第三,债务的证据。比如借款协议或者借条。 第四,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比如双方经济收入、家庭氛围、教育程度、子女意愿、证人证言、父母与子女的依赖程度等。 第五,一方婚外情或者婚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比如亲密照片、录像、书信等。 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协议离婚不成的,也就是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随时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起诉时要提交起诉书、相关证据,具体的规定如上。 三、起诉离婚另一方多久接到通知 起诉离婚,对方可以在五天内收到通知。法律网提醒您,起诉离婚如果法院当天立案了,那么五日内对方就能收到通知。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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