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调解书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
释义 | 一、民事调解书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民事调解书生效的时间点,是在双方当事人签收调解书之后。 这一规定源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明确指出调解达成协议后,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并且调解书在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也就是说,一旦调解书被双方签收,民事调解书即开始生效,双方需按照调解书内容履行相应义务。 二、民事调解书的内容 民事调解书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诉讼参与人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和住址等。 2.案由,即写明案件的性质。 3.事实,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所在地、纠纷的原因、过程和现状,以及双方的请求和所持的理由。 4.理由,根据法律的适用条款,对当事人争议的问题作出公正合理的评定。 5.协议内容,这是调解书的核心部分,写明在当事人自愿、合法的原则下达成的解决纠纷的一致意见。 6.注明调解书的法律效力。 7.审判庭人员签字并加盖院章,注明制作日期。 这些内容确保了调解书的完整性和法律效力,为双方当事人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约束。 ![]() 三、民事调解书可以申请再审吗? 1.民事调解书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申请再审。 2.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再审的主体必须是原审中的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判决其承担义务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以及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3.再审的对象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 4.申请再审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对于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时间。 5.虽然民事诉讼法未直接作出规定,但从立法的总体精神看,对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时间与对判决、裁定申请再审的时间应是一致的,即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 6.申请再审必须符合法定的事实和理由,例如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或者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等。 这些规定确保了再审程序的公正性和必要性。 对民事调解书还有疑问吗?了解更多法律常识,请继续阅读法律网的更多内容。如有疑问,欢迎随时提问,我们会为你提供更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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