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书遗嘱应怎么写 |
释义 | 一、自书遗嘱应怎么写 自书遗嘱应写明如下内容: 1.写明标题。 2.写明立遗嘱人的基本情况。 3.写明立遗嘱的原因。 4.详细写明遗产的状况,包括债务。 5.写明对财产的处理意见。也可以列一条财产,写一条处理意见。 6.指定遗嘱执行人的,写明遗嘱执行人的基本情况。 7.立遗嘱人亲笔签字并注明年月日。 二、自书遗嘱继承人可以在现场吗 自书遗嘱继承人可以在现场,在法律上是没有相关规定的,自书遗嘱为立遗嘱人本人书写,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即为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三、什么样的自书遗嘱法院不认可 法律网提醒您,法院不认可的自书遗嘱是:伪造的、被篡改的、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立口头遗嘱,但危急情况解除后的、受胁迫、欺骗所立的、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自书遗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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