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侵权行为客体有哪些 |
释义 | 一、侵权行为的客体包括哪些 侵权行为的客体是民事权益: 而民事权益又包括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两大类。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九百九十条规定,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条规定,本编调整因侵害民事权益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民事侵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 有侵权致害行为; 2. 侵权致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致害行为可以是损害的唯一原因,也可以是原因之一; 3. 侵权人主观上存在过错; 4. 产生了致害事实,损害事实包括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 ![]() 三、民事侵权行为赔偿哪些 民事侵权的一般这样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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