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宁不动产拆迁交换转移登记办理指南 |
释义 | 办理材料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在受理窗口打印或网上下载)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三)委托书,原件1份;(个人委托的需现场当面委托或提供公证委托书,本人亲自申请的,无需提供) (四)被拆迁房屋的不动产登记注销证明,原件1份; (五)补偿房屋不动产权属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及共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1份; (六)征收补偿协议(拆迁交换协议书)或销售合同,复印件1份; (七)原邕宁县核发的土地权属证书未在市国土局办理过其他登记的,提交用地批复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购地协议)、地价款缴纳凭证。如无法提供出让合同或与开发区签订购地协议的,须提供结清地价款证明,复印件1份(须对比原件) (八)完税凭证或减免税凭证,原件1份; (九)需要提交补充的相关材料。 特别说明:申请人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凡是要求提供复印件的,须同时提供原件核对,如申请人为单位的需加盖公章。(如原件已被其它单位收取存档,须加盖存档单位的公章或档案查档章)。提交的图纸必须按原件比例复印,不能拼接缩印。 办理流程 单位:受理→初审→审核→登簿→缮证→收费→发证→归档 个人:受理→初审→登簿→缮证→收费→发证→归档 办理时限及收费标准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一)登记费:非住宅550元/件、住宅80元/件(含一本证书工本费); (二)证书工本费:10元/本(每增加一位产权人加收10元工本费和5元印花税); (三)印花税:5元/本(代税局收取)。 办理地点 1.中心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锦春路3-1号 业务咨询电话:0771-5609391 业务进度查询电话:0771-5609393 2.园湖受理点:南宁市青秀区园湖路35号房产大厦 联系电话:0771-5620292 3.五象受理点:南宁市五象大道西段669号广西体育中心审批办证大厅 联系电话:0771-4733810 4.青秀受理点:南宁市青秀区滨湖路80号 联系电话:0771-5787681 上述内容来源于法律咨询网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法律咨询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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