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合同成立的要件是什么 |
释义 | 一、保险合同成立的要件是什么 保险合同成立的要件是: 1.投保人具有订立保险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及权利能力; 2.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 3.保险人同意承保; 4.双方基于前述条件,达成书面协议; 5.其他条件。 二、保险合同生效后还可以退保吗 法律网提醒您,保险合同生效后可以退保,但是需要条件的。 以车辆保险合同为例,在有效期内没有被保险的车辆没有向保险公司报案或索赔过,从险企得到过赔偿的车辆不能退保。车主需向险企递交退保申请书,说明退保的原因和从什么时间开始退保,并签字或加盖公章。保险公司审核后,出具注明退保时间及应退保额的批单,并收回保单。然后,车主才可持退保批单和身份证领取应退还的保费。 三、保险合同责任免除条款的效力 保险合同责任免除条款的效力一般是有效的,但是未尽到告知义务的,并且单方面加入的免责条款无效。 《保险法》第19条规定: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中的下列条款无效: (一)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 (二)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 另外,《保险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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