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总承包能不能将主体分包吗 |
释义 | 一、工程总承包能不能将主体分包吗 工程总承包不能将主体分包。我国法律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二、工程承包人的责任义务是什么呢 工程承包人的责任义务如下: 1.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准时进入施工现场,按期开工; 2.接受发包人的监督; 3.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4.发包人经检验验收未按期付款,承包人可以催告,经催告仍不付款的,凡可折价、拍卖的工程,承包人可以诉请人民法院解决;法定或约定其他责任义务等。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七条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第八百零二条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承包工程合同应该包括什么内容 1.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的信息; 2.工程名称、地点以及面积等工程信息; 3.承包内容; 4.工程价款和费用的结算依据和付款办法; 5.工程开工日期、竣工日期; 6.工程质量要求; 7.甲方、乙方双方的主要义务; 8.违约责任; 9.争议解决办法; 10.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等; 11.合同有效期以及合同份数等; 12.发包方和承包方的签字和盖章; 13.合同的签订日期和地点。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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