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的广告语言是否是一种邀请 |
释义 |
开发商的广告语是否属于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期望他人向自己提出要约的行为。开发商的广告语一般属于要约邀请语。如果广告中有具体而明确的条款,就一定构成要约。《合同法》第十五条规定,明确确定出卖人对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的说明和承诺的,商业广告、寄出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等为要约邀请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和房价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视为要约。即使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未包含解释和承诺,也应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以上是小编对“开发商的广告语是否属于要约邀请”问题的回答。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律师协会还提供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参加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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