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会秩序 |
释义 | 广义指社会在运动、变化、发展过程中,内部各要素及其关系相对平衡、和谐、稳定,整个社会活动处在有规律的、明确的运行状态。狭义指国家通过一定的方式,把人们的社会活动纳入有规则的状态。在社会生活中,人们都非常重视社会的平衡、和谐和稳定,努力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社会秩序是社会本身的属性。与一定生产力相适应的生产方式的性质和特点,决定着社会秩序的性质和特点。马克思指出“规则和秩序,正好是一种生产方式的社会固定形式,因而是它相对地摆脱了单纯偶然性和单纯任意性的形式。”(《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894页)社会秩序的建立可以通过法律的、行政的、宗教的、道德的、习惯的、甚至暴力的等多种手段来实现。在现代社会,法律通常是建立社会秩序最重要的手段,以致人们往往把通过法律建立的秩序作为衡量社会秩序状况的主要标准。对社会秩序的影响来自三个方面:(1)在应当通过一定的社会调整形式来实现秩序的领域里,没有适当的调整措施,造成社会调整中的“真空”状态而出现社会生活的混乱。(2)没有依据社会生活内在的规律制定规则,使其不能行之有效,出现社会活动的紊乱;(3)违法犯罪行为。后者是对社会秩序最严重的扰乱或破坏。因此,国家总是把运用适当的社会调整措施,尤其是把预防、控制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为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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