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更名费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新《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总则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届时,与民法典相抵触的规定将失效,取而代之的是新颁布的司法解释。 民法典施行前,《民法通则》第118条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债权人因合同、侵权行为、无故经营、不当得利等法律规定,请求特定债务人作为或者不作为的权利。 开发人员不能为重命名其属性而收费。对于已在房管局正式登记的房屋,如需更名或过户,只需缴纳每平方米3元的交易费。原则上开发商不能收取任何费用。无论如何,开发商收取更名费没有法律依据,属于“不当得利”,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原则上,未经正式交付的房屋,除非有出国、生病等重大原因,否则不得更名。 以上就是相关答案。在这种情况下,收费是不允许的,因为它不能收取更名。需要在房管局正式备案,而且只有一些手续费。开发商不能私自收取。如果他们发现了,他们可以举报,如果您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法霸网相关律师。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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