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逃逸行为有哪些 |
释义 | 一、交通逃逸行为有哪些 交通逃逸行为有: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二、交通肇事逃逸扣车扣多久 交通肇事逃逸扣车扣5天,需要鉴定的有可能是20天,最长不超过60天。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三、交通肇事逃逸对方不赔钱怎么办 交通肇事逃逸对方不赔钱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通过诉讼方式,请求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要求相关责任人员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4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对方拒绝赔偿的,可以根据交警所确认的事故责任,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 引用法条: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