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必须具备哪“五证” |
释义 | 一、开发商必须具备哪“五证” 开发商必须具备的“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其中,第二个和第三个证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准发放,工程施工证由市建委核发,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由土地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 二、开发商五证不全合同怎么办 开发商五证不全合同无效。开发商没有完整五证的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拒绝收房。开发商拒绝解除买卖合同的,购房者可以到当地住建委投诉或者到房产所在地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三、开发商逾期不办理房产证怎么处理 开发商逾期不办理房产证的处理方式是要求开发商赔偿造成的损失。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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