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去看守所要带手铐吗 |
释义 | 一、去看守所要带手铐吗 去看守所是不需要带手铐的。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八条,人民警察依法执行下列任务,遇有违法犯罪分子可能脱逃、行凶、自杀、自伤或者有其他危险行为的,可以使用手铐、脚镣、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一)抓获违法犯罪分子或者犯罪重大嫌疑人的; (二)执行逮捕、拘留、看押、押解、审讯、拘传、强制传唤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警械的其他情形。 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使用警械,不得故意造成人身伤害。 二、看守所律师可以见吗 看守所律师可以见的,根据《刑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第三十九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 三、看守所一定会被判刑吗 看守所不一定会判刑,具体如下: 1.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经过审查认为证据不足,没有逮捕必要的,应当撤销案件,释放嫌疑人。认为有逮捕必要的,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2.如果是刑事拘留,则会给家属书面通知,告知家属按刑事诉讼法规定进行拘留。 3.虽是刑事拘留,但是不是判刑,则要看相关证据,法律网提醒您,经过刑事拘留后又释放,判决无罪的或是未经判决撤销案件的是存在的。 4.另外,如果是按治安拘留(一般拘留所与看守所在一个地方)则肯定不会存在进行刑事处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八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