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工资分
释义

工资分

以一定种类和数量的实物为计算基础,用货币支付的工资计算单位。它最早实行于东北。1948年3月,东北行政委员会发出《公营企业及机关学校战时工薪》的指示,其中规定以“工资分”作为工资计算单位。每个工资分的含量为:二等高粱米1.6斤;解放布0.06尺;豆油0.025斤;精盐0.025斤;中等煤3.4斤。后来调整为混合粮1斤、煤5斤、油0.04斤、盐0.04斤、布0.1尺。解放初期,全国大部分地区采用工资分为计算工资的单位,但各地的实物含量和种类极不统一。1952年前后,全国各大行政区分别参照1950年制定的《工资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全国性工资改革。其中明确规定了全国统一以“工资分”为工资的计算单位,并统一规定了工资分所含实物的种类和数量。每个工资分的实物含量为:粮食0.8斤、白布0.2尺、植物油0.05斤、食盐0.02斤、煤2斤。粮、油的品种和其他实物的牌号,根据各地一般生活习惯确定。各地人民银行根据当地国营另售牌价,定期公布工资分值,依此计发工资。以工资分计发职工工资,在当时物价还不稳定的情况下,对保障职工生活有着积极作用。随着物价的稳定,1956年7月,全国统一改行货币工资制之后,全部取消了以工资分计发工资的办法。

随便看

 

法律词典收录24077条法律百科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2 12:0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