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总额包干浮动企业的工资总额随同企业生产经营好坏而上下浮动的一种工资形式。其具体办法是:企业工资总额经上级主管部门核定后,包干使用,无论增人或减人,工资总额不变;经济效益好的,工资总额按一定比例增长;经济效益差的,工资总额按一定比例减少;经营亏损的企业,还要核减一部分基本工资;企业在工资总额包干使用的前提下,有权自行处理用工形式和工资问题,将工资用于最有利于发展生产和改善经营管理的方向上去。为了防止企业增加工资过多过快,国家还规定企业工资增长的限额,超过限额,通过征收累进的工资基金调节税的办法进行控制。实行这种浮动工资形式,国家和企业主管部门应该掌握好对企业工资总额基数及浮动比例的核定,正确制定同企业经济效益挂钩的指标。企业应该加强经营管理,制定一套符合按劳分配原则的工资制度,以促进本企业生产的迅速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用好国家下放给企业的权利。这种分级决策的工资形式,有利于发挥工资对生产的促进功能,也有利于激发企业的活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