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怎么样承担民事责任 |
释义 | 一、分公司怎么样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是: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不属于法律主体,因为其虽然独立领取了营业执照,但是不具有法人资格。分公司若是能够独立核算成本、费用,可以独立报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分公司与子公司】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五条【转投资】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二、分公司异地设立所需手续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分公司异地设立所需手续如下: 1.名称核准: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 2.提交资料: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 3.领取执照: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4.刻章等事项: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发票章。 ![]() 三、分公司设立的材料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企业负责人登记表》、《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表格; 2.《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指定(委托)书》; 4.总公司拨款证明; 5.公司对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命文件,负责人不是本地的需要提供暂住证复印件; 6.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7.总公司章程(应提交经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并己加盖登记机关菱形章的章程)复印件; 8.公司拨付给分公司使用的资金数额证明文件; 9.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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