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能知道有没有被起诉 |
释义 | 一、怎么能知道有没有被起诉 知道有没有被起诉的方式如下: 1.直接到法院申请查询。 2.注意查看是否有收到法院的通知以及起诉状副本等。 3.注意短信,因为案件的当事人会收到起诉的短信通知,上面有案号、开庭时间、受诉法院名称和起诉案由,开庭时间。 4.会收到法院传票,一般负责案子的法院书记员,在邮寄传票前会先用固定电话,打给被告核实收件地址,在被告住所地起诉的有时会电话通知被告到法院领取文件。 二、民事诉讼案件起诉基本流程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法律网提醒,如缴纳费用确有困难的,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4.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5.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三、法院起诉可以不去吗 法院起诉可以不去,如果是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不去的会被法院判定缺席判决。 刑事诉讼一定要去,不去的,对于一般的案件,法院可以拘传到庭,如果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可以中止审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条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第一百四十八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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