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中止执行与债权凭证的功能有何区别
释义

1。申请人表示延期执行;
    

2。外人对标的物的执行提出合理的异议。一方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
    

4。一方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权利义务的继承人尚未确定;
    

5。法院认为应当终止的其他情形。
    

从其自身功能来看,中止执行是执行过程中的一种中断措施,有其独特的法律主张。首先,从法院职权的角度看,中止执行是法院执行机关用尽执行措施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最基本的权利。一是证明债权的存在,这是债权凭证的首要功能。二是终止执行程序。由于债务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即使执行机关继续采取执行措施,在已经启动或即将启动的执行程序中,债权也无法实现或完全实现。因此,执行机构在向债权人出具书面证明的同时,将终止执行程序,以防止国家权力资源的浪费。债权凭证的签发和执行程序的及时终止体现了民事执行的效率原则。三是执行中断的限制。执行机关签发的执行证书终止执行程序,中断民事执行时效,重新计算民事执行时效。从上述功能来看,债权证似乎比中止执行具有更大的作用,但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债权证的这些功能是无法实现的。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通过以上的知识你已经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如果您仍然遇到任何更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您登录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你知道吗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5 1:3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