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探析 |
释义 | 一、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探析 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探析如下: 1.主观成因 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既然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订立了合同,那么、按合同履行义务应当是毫无疑问的。然而,合同签订后,一方当事人可能会因为种种原因而主观上不想履行或不想完全履行合同。 2.客观成因 一项合同,从订立到履行完毕,除了即时清结的之外,往往经过一个较长的过程。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也会出现一些客观上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按约履行,由此引起纠纷。这里所指的客观方面的成因,指由非合同当事人主观意志所导致的,不得已而为之的因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变化而引起纠纷的原因。 二、产生合同纠纷找谁解决 产生合同纠纷可以找下列部门: 1.人民法院 当事人之间因民事权益矛盾或者经济利益冲突,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经人民法院审理和解决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 2.仲裁机构 双方当事人签订书面协议,自愿将纠纷提交双方所同意的第三者予以裁决,以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法律网提醒,仲裁协议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在争议发生之前订立的,它通常作为合同中的一项仲裁条款出现;另一种是在争议之后订立的,它是把已经发生的争议提交给仲裁的 协议。 ![]() 三、合同纠纷举证责任 合同纠纷举证责任即“谁主张谁举证”,一方提起诉讼,其必须对其主张的事实举出证据进行证明。如果当事人对某一事实承担举证责任的话,如果其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该事实,那么法官就会推定该事实不成立。如违约诉讼,原告必须证明存在合同关系,并且对方有违约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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