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租人迟延交付房租解除合同怎么办 |
释义 | 一、承租人迟延交付房租解除合同怎么办 承租人迟延交付房租解除合同的,承租人如果有正当理由,可以与房东协商,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诉讼。这里所说的“正当理由”,主要包括不可抗力、对支付期限约定不明、租赁物有瑕疵(权利瑕疵和物的瑕疵)、出租人不及时维修保养租赁物等非承租人过错行为影响承租人正常支付租金的事由。否则,在约定或者规定的期限内承租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租金,则属于违约行为。 二、承租人提前解除合同押金退吗 承租人提前解除合同,押金能不能退,要分两种情况来看: 1.是租房合同中有明确约定这种事项的。 租房合同中有明确约定,譬如押金属于租赁合同约定的违约金,那么出租人就无需退还押金。 2.租房合同中无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时候,押金应当退还。 在租房的过程中,如果租客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租房合同义务的,就无权要求退还押金。 实际中,遇到房东拒退押金的,涉及金额有比较大的,建议可以搜集相关的证据资料到法院申请诉讼解决 ![]() 三、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吗 房屋的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法律网提醒,同等条件主要指价格条件,除价格外,衡量“同等条件”还应当考虑付款期限、付款方式。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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