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审理后刑事被害人可以申请抗诉吗? |
释义 | 一、审理后刑事被害人可以申请抗诉吗? 审理后刑事被害人可以申请抗诉,但是需要在满足相应的条件下才会被法院受理。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上级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 二、刑事抗诉的提出主体 刑事抗诉的提出主体即人民检察院,具体来说,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根据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同级人民法院再审时,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三、刑事抗诉的处理 刑事抗诉的处理要看具体的案情如何: 1.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2.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3.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法律网提醒,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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