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产假是带薪休假吗? |
释义 | 问:女职工的产假和哺乳期是多长? 答:产假: 1)正常分娩的,产假98天(含产前假15天); 2)7 个月以上(含)生产或早产的,按正常分娩对待; 3)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剖宫产、助娩产手术的,产假增加0.5个月; 4)多胞胎生产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产假增加 0.5 个月; 5)妊娠不满 3 个月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的,产假 1 个月; 6)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产假 1.7 个月。 哺乳期是女职工哺育未满1周岁婴儿的时间。哺乳期间,女职工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 问:女职工产假工资(生育津贴)的支付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答:女职工在国家统一规定的产假期限内享受生育津贴(即产假工资)。生育津贴按照产假期限和女职工生育时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计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支付的生育津贴,低于用人单位按国家和省规定应发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问:请问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答:《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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