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集证据的方法有哪些,收集证据的原则 |
释义 | 一、收集证据的方法有哪些 收集证据的方法有下列几种: 1.询问,执法机关或者律师要求当事人、证人或者鉴定人陈述自己了解的案情。 2.讯问,执法机关要求违法行为人、犯罪嫌疑人或者刑事被告人如实交代案情的方法。 3.辨认,要求被害人或者证人在若干类似的物品、场所或者人中,挑选出自己曾经所见所闻的部分。 4.勘验,执法人员亲临现场,发现和提取证据的专门活动。 5.检查,执法机关依法对与案件有关的人身进行检验的专门活动。法律网提醒,检查的对象是活人的身体,又称为人身检查。 6.搜查,执法机关依职权对与案件有关的场所或者人身进行强制性的寻查、寻找和提取证据材料的专门活动。 7.实验,执法机关模拟再现犯罪现场、犯罪过程或者案件发生过程的专门活动,主要适用于刑事案件。 8.鉴定,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利用,其专业技术知识和科学技术设备鉴定,对有关的专门问题进行检测,并作出鉴定结论的活动。 二、收集证据的原则 收集证据要遵循如下原则: 1.收集证据要客观、全面。客观,就是反对先入为主,主观臆断。 2.依靠群众与科学技术手段相结合。 3.严格遵守法定程序,注意保守秘密。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 4.证据必须及时固定,妥善保存。原始证据不能长期保存或者不能附卷保存的,及时拍照、复制,并做详细笔录。 三、收集证据的主体有哪些 收集证据的主体有公安机关、热门检察院、人民法院。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对于涉及国家机密的证据,应当保密。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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