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诉讼延期审理情形以及刑事诉讼延期审理和中止审理的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一、刑事诉讼延期审理情形 刑事诉讼延期审理情形如下: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三)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法律网提醒您法院延期审理是原被告双方可以申请的,一般是在开庭审理阶段。法院裁定延期审理后,延期时间不计算在审理期限内,且延期之前的审理对整个案件仍然有效。 二、刑事诉讼延期审理和中止审理的区别是什么 刑事诉讼延期审理和中止审理的区别是: 1.时间不同。延期审理仅适用于法庭审理过程中,而中止审理适用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至作出判决前。 2.原因不同。导致延期审理的原因是诉讼自身出现了障碍,其消失依赖于某种诉讼活动的完成,因此,延期审理不能停止法庭审理以外的诉讼活动,而导致中止审理的原因是出现了不能抗拒的情况,其消除与诉讼本身无关,因此,中止审理将暂停一切诉讼活动。 3.再行开庭的可预见性不同。延期审理的案件,再行开庭的时间可以预见,甚至当庭即可决定,但中止审理的案件,再行开庭的时间往往无法预见。 ![]() 三、刑事诉讼延期审理期限 刑事案件的延期审理不超过一个月。对于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延期审理不超过两个月。至于民事案件,延期审理不超过九个月。延期审理只能发生在开庭审理阶段,延期审理前已进行的诉讼行为,对延期后的审理仍然有效。但延期的时间不计算在审理期限内。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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