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主体不能成为保证人,哪些人可以成为保证人 |
释义 | 一、哪些主体不能成为保证人 以下主体不能成为保证人: 1.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2.学 校 、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二、哪些人可以成为保证人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是公民,可以成为保证人。那么公民依其民事行为能力不同,可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在《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中没有规定作为保证人的公民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那么是否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可以作为保证人为他人提供担保。法律既无禁止性规定,则应理解为可以作为保证人的。 ![]() 三、保证的界定是怎样的? 保证的界定是: 1.保证是一种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 保证须由债权人与保证人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才可成立。 2.保证是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行为。 保证是双方约定由保证人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所以保证人只能是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也就是说被保证人只能是保证当事人以外的人。法律网提醒您,保证人与被担保履行债务的债务人不能是一人。 3.保证是约定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 保证人的保证是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为生效要件。因此,凡不能发生保证人保证债务,或不是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才负担保证债务的保证,均不是担保法上的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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