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的程序有哪些,破产程序分为几个阶段 |
释义 | 一、破产的程序有哪些 破产的程序有: 1.债权人或债务人自向法院申请破产; 2.法院裁定受理; 3. 成立清算组; 4.清算组全面接管; 5. 对企业财务进行审计,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 6.破产财产的清理、清算; 7.召开债权人会议; 8.注销原破产企业登记,提请法院终结破产程序,清算组正式撤消。 二、破产程序分为几个阶段 破产程序分为以下五个阶段: 1.开始程序 破产程序因当事人申请而开始,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可以提出破产申请。法律网提醒大家,提出申请时,必须讲明破产原因。对当事人提出的破产申请,法院要进行审查,有正当理由的,予以受理,否则即予驳回。 2.宣告程序 破产由法院宣告。宣告破产前,必须对破产案件进行审理。 3.进行程序 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后,应从熟悉会计或者法律业务的人员中,选任破产管理人,并即发出公告宣布下列事项:破产裁定的主要内容;破产管理人的姓名、住址;报明债权的时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日期;命令破产人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不得向破产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而应向破产管理人说明情况,听候处理。 4.终结程序 结束破产案件的法律程序。 5.复权程序 复权是恢复破产人因破产宣告而被限制的各种权利。 三、破产程序什么时候终结 破产程序,在法院作出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后终结。如果公司确实无财产可供分配时,管理人可以申请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在法院作出该裁定后,破产管理人就可以申请办理公司的注销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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