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产权证时可以加名吗 |
释义 | 一、办理产权证时可以加名吗 婚姻存续期间:在婚姻存续期间添加配偶姓名可以直接添加。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算是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算是两人的共同财产。因此在婚姻期间,这类情况如需办理房产证增名手续,只需携带结婚证、房屋两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变更登记”窗口办理即可。 非婚姻存续期间:非婚期间房产证更名,不能直接添加配偶名字,只能以赠与的方式更名。 从《民法典》的规定来看,如果夫妻之间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问题没有特殊约定的,那么房产无论登记在谁的名下,都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双方共同共有,从法律上来讲变更夫妻姓名没有什么意义,但是如果双方约定该房产归一方所有,法律上也是认可这种约定的。 二、办了房产证合同就收回了吗 一般情况下,不动产登记部门在办理完房产证的时候,需要将合同收回,现在每套房的档案都是很完整的,包括购房合同、缴费的发票都很齐全。即使在将来需要购房合同的时候,都可以持不动产权证书和身份证件直接到不动产房屋登记中心进行查询。 三、办房产证需要多长时间 办房产证即办理不动产权证,根据规定,办理不动产权证需要30个工作日的时间。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流程如下: (一)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 (二)提交以下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并根据情况进行查验或实地查看。 (四)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并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办理房地产产权证时,夫妻可以直接加上配偶的名字,不过即使只有任意一方的名字,该房产也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当事人双方并非夫妻关系,想要加名字就需要办理房产共有证。以上就是由法律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办理产权证时是否可以加名的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民法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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