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放弃遗产继承权公证后能反悔吗,公证可以异地办理吗 |
释义 | 一、放弃遗产继承权公证后能反悔吗 放弃遗产继承权公证后不能反悔,但是法律网提示,放弃遗产继承一般是单方的承诺,一旦做出,并做了公证之后是很难再撤销反悔的。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继承人出具证据证明,自己是在被欺骗或胁迫前提签署的放弃继承协议,就可以反悔,可以拿回继承权和继承份额。没有相关证据证明,已经公证的协议不能反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二、放弃遗产继承权公证可以异地办理吗 放弃遗产继承权公证可以异地办理。 1.如果继承人之间对继承达成共识,即便继承人在外地,也可以在当地的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声明书公证或者委托书公证; 2.人在国外的,如果是中国公民,可以去最近的中国使领馆办理放弃继承声明书公证或者委托书公证; 3.如果是外国公民,可以在当地的公证机构办理放弃继承声明书公证或者委托书公证后,再将公证书拿到最近的中国使领馆进行翻译、认证就可以在国内使用了。 三、放弃遗产继承权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放弃遗产继承公证需要的材料: 1.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评估单。 3.本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 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引用法条: [1]《继承法》第二十五条 [2]《公证程序规则》第一十五条 [3]《公证程序规则》第一十六条 [4]《公证程序规则》第一十七条 [5]《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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