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扰乱单位秩序罪 |
释义 | 一、什么是扰乱单位秩序罪 扰乱是指造成秩序的混乱,具体表现为使单位秩序的有序性变为无序性。所谓机关是指国家机关,包括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军事机关等;团体主要是指 人民团体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是指所有的企业、事业单位,既包括国有的企业、事业单位,也包括集体所有的企业、事业单位等。 行为人扰乱单位秩序的具体手段是多种多样的,既可以是暴力性的扰乱,也可以是非暴力性的扰乱。如在机关、单位门前、院内哄闹、大肆喧嚣,强占或者封锁机关、单位的办公室、会议 室、实验室、生产车间、营业所、教室,辱骂、威胁、殴打负责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等。 二、扰乱单位秩序罪立案标准 扰乱单位秩序罪属于扰乱社会秩序罪的范畴,法律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扰乱社会秩序的立案标准为: (一)行为人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关键。此处必须同时符合两点:其一,要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即干扰和破坏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或人民团体正常的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秩序;其二,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必须是以聚众的方式实施的,即纠集三人以上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扰乱。至于扰乱过程中是否使用暴力,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必须是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方能构成本罪。情节严重,实践中一般可从扰乱时间的长短、聚众人数多少、扰乱的对象的性质和侵害后果是否严重等予以认定。 三、扰乱单位秩序罪的认定及处罚是怎样的 扰乱单位秩序不是犯罪。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认定为扰乱单位秩序。处罚为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什么是扰乱单位秩序罪的相关知识,刑法讲究罪刑法定原则,很多罪名不是随便套的,我们有扰乱社会秩序罪,但没有扰乱单位秩序罪,变两个字都不行。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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