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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保证人提供保证责任的期限
释义
    一、保证人提供保证责任的期限
    (一)保证的期限应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如果没有约定保证期限的话,则按下列规定处理:
    1、属于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
    2、属于连带保证的,债权人有权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超过约定的和上述1、2种规定的期限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免除。
    
    二、若保证人是一般保证人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的规定: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对一般保证人来说,原告若仅起诉保证人的,因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所以原告的债权利益无法得到实现。
    三、保证合同期限最久为多长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
    (一)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二)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三)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因此,保证合同期限由债权人与保证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保证人提供保证责任的期限的相关知识,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如果双方当事人有规定保证人提供保证责任的期限的,就按照约定,如果没有的就按照法定的时间计算。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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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30 2:4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