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房屋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 |
释义 | 一、哪些房屋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 (一)商品房(开发商必须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签订贷款合作协议); (二)现住房(即房改购买产权); (三)二手房(上市交易的存量房); (四)无产权住房(必须以自有或第三者房屋权作抵押); (五)拍卖房(拍卖公司必须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签订贷款合作协议).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怎么计算 住房公积金可贷款额度=(借款人和配偶及其参与计算贷款额度人员计算住房公积金月工资基数之的)×35%×12个月×贷款年限(最高年限为十五年)。月供额=贷款额*((1+利率)的期数次方-1)/((1+利率)的期数次方*利率)。 公式比较复杂,这里的“期数次方”是要贷款的月数的次方,比如说贷款10年的就是120次方,贷款的余额是按原来当期时的贷款利率来计算的,若当年进行了调整,供款的额度调整是在第二年的1月才按最新利率标准执行。 三、买房用公积金贷款后是否还可以再贷公积金 装修贷款需要根据当地的规定执行。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相信大家通过对以上文章的阅读,对于哪些房屋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以上是法律网编辑对哪些房屋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果您不懂如何起诉,可以咨询法律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引用法条: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2]《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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