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生交通事故保险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一、发生交通事故保险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一般地,发生交通事故后,交强险均应该按照赔偿限额予以赔偿,但在商业保险中,并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都会承担赔偿。除非当事人存在合同或法定免责事由,保险公司才可以不予以赔偿。 并且,保险公司不赔付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十几种: (一)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收缴、没收、政府征用;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养护场所修理、养护期间;利用被保险机动车从事违法活动;驾驶人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被保险机动车;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 (二)精神损失不赔。 (三)驾驶人有下列情形的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1、驾驶人无驾驶证或驾驶证有效期已满; 2、驾驶的被保险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 3、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以及在暂扣、扣留、吊销、注销驾驶证期间驾驶被保险机动车; 4、依照法律法规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允许驾驶被保险机动车的其他情况下驾车。 (四)发动机进水后再启动造成损坏不赔。 (五)部分零件被偷不赔,比如轮胎、音响设备、车标等被盗,车主即只能自认倒霉。 (六)爆胎不赔。 (七)放弃追偿权不赔。 (八)改装后的添加设备不赔。 (九)修车期间的损失不赔。 (十)收费停车场事故不赔。 (十一)没经过定损直接维修不赔。 (十二)误撞自家人不赔。 (十三)新车保险单生效前不赔。 (十四)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被保险机动车转让他人未向保险公司办理批改手续;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机动车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或号牌,或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 ![]() 二、交通事故保险赔偿款应该打给谁 交通事故调解成功,保险公司赔偿的钱可以打在受害人的账户上也可以打到法院的账户上,由法院转交,还可以由被保险人先行赔偿,保险人再赔偿给被保险人,各方协商好即可。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相关内容规定: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三、交通事故赔偿流程 交通事故赔偿有以下流程: (一)出险报案:1、速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2、同时速向保险公司报案。 (二)损失确认:1、向保险公司咨询有关第三者或车上人员的赔偿标准;2、到事故处理部门进行责任认定和事故调解。 (三)申请索赔:尽快收集必要的索赔单证,10天内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一般需提交以下单证:1、保险单复印件;2、出险通知书;3、损失清单;4、身份证复印件;5、事故责任认定书;6、事故调解书;7、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票据。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内容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再由《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内容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内容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发生交通事故保险赔偿的情形有哪些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文章的内容在法律上对交通事故保险赔偿方面的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了吧,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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