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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上市公司可否为有限合伙人
释义
    一、上市公司可否为有限合伙人
    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允许法人可以参与合伙,这意味着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法人均可以通过合伙的方式进行转投资。
    新合伙企业法在第二条中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成为合伙人。”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包括上市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均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但仍可成为有限合伙人。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在解释这一修改时说,法人参与合伙可以使公司等企业法人利用合伙企业形式灵活、合作简便、成本较低等优势,实现其特定的目的事业,也有利于大型企业开发新产品、新技术中与创新型中小企业进行合作。
    
    二、上市公司与普通公司有什么不同之处
    1、上市公司相对于非上市股份公司对财务批露要求更为严格。2、上市公司的股份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中挂牌自由交易流通(全流通或部分流通,每个国家制度不同),非上市公司股份不可以在证交所交易流动。3、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之间他们的问责制度不一样。4、上市公司上市具备的条件是:股本总额达3000万元以上。
    三、上市公司可以给股东提供担保吗?
    上市公司可以给股东提供担保,现在上市公司能为其大股东提供担保,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规定:
    1、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2、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应当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审批对外担保的权限及违反审批权限、审议程序的责任追究制度。
    3、应由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须经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1)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2)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3)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4)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通过阅读上文,相信您对上市公司可否为有限合伙人的相关知识已经很清楚了。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上市公司可否为有限合伙人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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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21:4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