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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共同之债属于什么债务
释义
    一、夫妻共同之债属于什么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有夫妻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或者是一方负担的在婚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债务协议书无效的情形
    法律网提醒您,债务人死亡债务应该如何偿还婚内债务协议无效的情形有: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债务协议;
    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债务协议;
    3.违背公序良俗的债务协议。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三、夫妻债务清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偿还夫妻债务的注意事项是:
    1.离婚时夫妻双方有共同财产的,对于已届清偿期的共同债务应由共同财产偿还。
    2.双方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或者离婚时尚未到期的共同债务,一方或双方不愿提前清偿,则由双方协议确定各自应承担的份额。双方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3.离婚后,一方清偿超过自己应承担的债务份额的,有权向另一方请求偿还,即连带债务人之间的求偿权。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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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 12:4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