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产权办理需要多长时间 |
释义 | 一、房屋产权办理需要多长时间 买了房子,房产证手续都都已经办理好了,那么房产证办理需要多长时间?很多人都不知道。整理了相关的知识,大家一起来学习一下,往后办理房产证的时候就可以用上了。 一、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明确约定办理房产证的期限。如果没有约定的,那么,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正常情况下办理房产证需要受理日起22个工作日。 二、如果资料齐全后:找开发商,他会提供以下资料给你:房屋移交证书,发票,备案表,所有权登记申请表,现房销售证明书(或注册登记证)身份证,产权图纸2张,购房合同,准备好后,就可以去产权登记单位办理了,正常20个工作日。 三、办理房产证需要遵循的原则:产权登记与产权审查确认同步的原则;登记产权现状的原则;产权人亲自办理的原则;权利人会同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办理的原则。同时为了便于市民办理房产证,现将办理房产证的一般程序提供如下:房地产登记一般分为五个程序,即登记收件、勘丈绘图、产权审查、绘制权证、收费发证。 二、民法典中房屋产权证可以自己办理吗 可以自己办理的,民法典规定,私人房屋要办理房产证的,申请人可以到房屋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经审查符合登记条件的,会给申请人房产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三、民法典中办理房屋产权证需提供哪些资料 民法典对办理房屋产权证需提供哪些资料没有规定,而在实践中,办理房产证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房屋买卖合同、土地使用权证明等。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五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二、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 三、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 四、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 五、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六、其他必要材料。 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产权办理需要多长时间的相关内容。只要将必要的资料提前准备齐全,在申请之后的八个工作日就可以办理完毕,因此首次购房的买方在购房交易时要将办理房产证的必要资料妥善保管下来,不要等到要办证了才发现很多没有准备导致无法办理的情况。若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法律网律师进行了解。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两百零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两百一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两百一十一条 [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 [5]《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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