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城镇补充养老保险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
释义 | 一、城镇补充养老保险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城镇补充养老保险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和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应当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企业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企业和职工一方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建立企业年金,而后制定企业年金方案。企业年金方案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二、补充养老保险是什么 我国的养老保险由三个层次组成:第一部分是基本养老保险,第二部分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第三部分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其中,补充养老保险,是指企业在满足社会统筹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为补充基本养老保险的不足,帮助企业员工建立的超出基本养老保险以上部分的一种养老形式。它属于团体寿险的一种。 用人单位和个人均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以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为缴费基数;超过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以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为缴费基数。 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超过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超过部分应缴的社会统筹基金的百分之五十,记入个人补充养老保险账户。 按规定,只有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没有超过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就应该按照个人的实际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且全部个人缴费都计入个人帐户。 三、怎么领取补充养老保险? (一)到达退休年龄一次性领取; (二)员工在职期间死亡由其法定继承人领取; (三)出国定居提前领取; (四)重大疾病无劳动能力的提前领取。 这是由于其补充养老保险本身具有的社会保险性质决定的,所以员工无论何种原因辞职,除了上述情况一般不能领回保险金。所以,员工离开单位后其个人帐户仍由经办机构管理。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城镇补充养老保险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养老保险的购买有利于老年人将来的养老生活。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网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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