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上市公司怎么收购 |
释义 | 一、非上市公司怎么收购 1、递交意向书 这是一个有用但不是必需的一个步骤,它能表达双方的诚意,并在以后的谈判中相互信任,以便节约时间和金钱。采取这种方式,卖主能使他准备透露给买主的机密不至于被外人所知。 2、调查 收购方常派一名注册会计师进行调查,这能使收购方得到一个专家独立作出的对被收购方财务、商业和行政事务的评价。同时,收购方律师应当对目标公司的账册和地方特许权作一次特别调查,并且检查所有的原始合同、保证书和许可证等。收购方律师还希望调查卖方雇员的雇佣条件、工会的意见、工厂惯例和退休金安排等。 3、董事会批准 4、政府部门的批准 5、谈判 6、收购决议 7、交换合同 8、声明 9、核准 10、特别股东大会 11、董事会改组 这一步常是被收购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通过即将离任的董事辞职和任命收购方提名的人员以改组董事会。股权证和过户表格将经过被收购公司董事会的重新登记和盖章。 12、正式手续 13、重整 二、收购要约公布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1) 收购要约的生效 与民法典中的要约生效原则不同,收购要约的生效是以公布为标志,收购要约一经公布即生效。 (2) 收购要约期间计算的开始 各国一般都将收购要约公布的时间作为收购要约期间起算的时间。 三、收购要约公布的时间义务是什么 《管理办法》规定收购人报送要约收购报告书之日起15日后,应发出收购要约。中国证监会对要约收购报告书提出异议的,收购人应当根据其要求进行修改或者补充。收购人修改、补充的时间不计人上述15日内。 《管理办法》规定的不足之处在于未对一些异常情况作出特殊规定。《香港收购与合并守则》就规定了督促收购人必须即时向全体股东公布收购要约的几种情况,主要涉及当目标公司就收购事项与有意要约人接触后成为谣言及投机活动的对象,使其股价出现不正常波动的情形。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非上市公司怎么收购的相关内容。不论是收购上市公司还是非上市公司都是一件十分不容易的事情,有很多流程要走的,还要经过审批的,但是千万不能为了尽快的通过审批就提供虚假的资料。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