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设分店营业执照吗 |
释义 | 一、开设分店营业执照吗 一个营业执照对应的是其登记注册的经营场所,只能在该经营场所使用,对此开设分店自然也需要办理营业执照。 二、餐饮营业执照办理流程是什么 1、名称预先登记: 至辖区工商局,办理餐饮店的名称预先登记,需准备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 记住:这只是登记一个名称的过程,真正申领,需在排污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之后。 2、申领排污许可证: 至辖区环保局办证处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需满足两个前提: (1)楼上不能有居民住宅; (2)污水要能纳入市政污水管道。 在此过程中,工作人员会根据营业面积决定抽油烟机的种类,由此,在决定租赁店面或装修之前,需向环保部门提前咨询。 3、申领餐饮服务许可证: 至辖区食品药监局申请,让餐馆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同时,接受食物卫生知识培训。 在检查和培训合格的条件下,另外,还需考察: (1)卫生措施是否完备,如消毒、清洗等; (2)加工场所和营业场所面积比例是否达到,地段不同,要求不同。 4、申领工商营业执照: 拿排污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后,就可以凭证及相应的房屋租赁证明、身份证等材料,去工商所申请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了。 另外,按规定,在开业之前、装修之时,需至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申批。 三、办理营业执照需要什么 1、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 (2)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本地暂住证、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相片一张。 (3)经营场地证明; (4)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 2、如经营农药、食品、危险化学品、餐饮、特种养殖、卷烟等前置项目,就要先注册名称后办理这些前置许可证,再凭前置许可证复印件(需要查验原件)才能办理营业执照;规模较大的经营场所,如商场、酒店还应提交消防意见书;县(区)外人员还应提交流动人口计生证。注:由于各地的情况不一样,具体规定以当地的规定为准。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一个营业执照对应的是其登记注册的经营场所,只能在该经营场所使用,对此开设分店自然也需要办理营业执照。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开设分店营业执照吗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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