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破产由什么法院管辖 |
释义 | 一、申请破产由什么法院管辖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应该由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管辖,这属于一般性的规定,理论上应该属于专属管辖。对于这个一般性的规定,还有一些例外。 二、什么是申请破产 破产申请,是指由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出的宣告债务人破产以清偿债务的诉讼请求。从各国破产法看,享有破产申请权的通常包括债权人、债务人和准债务人即法人理事、有限公司董事、无限公司无限责任股东、清算人等。 三、破产申请的受理 1.破产申请的主体 (1)“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2)“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3)清算人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2.破产申请的撤回 申请人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以前”请求撤回申请。 1.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重要期限 (1)由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 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15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2)由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 由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10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以上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申请破产由什么法院管辖”方面的内容,主要介绍了申请破产由什么法院管辖,根据以上分析,我们知道,这种情况需要向人民法院申请,如果还有什么法律问题,敬请咨询我们法律网的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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